专业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关于二婚的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怎么规定?的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婚姻问题法律咨询请找专业离婚律师。
二婚是指离婚之后再结婚。实践中许多人在第一次结婚之后,双方会发现彼此并不合适而选择离婚,离婚之后双方就处于单身状态,仍然可以进入下一段婚姻,那如果二婚离婚,关于二婚的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怎么规定?婚姻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关于二婚的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怎么规定?
二婚如果离婚,财产的分配与普通的离婚是相同的。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1、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2、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即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会由双方平均分配,而婚前财产则仍为各自所有。由于二婚所涉及的财产会更为复杂,所以在实践中,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规定或寻求律师的帮助。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二婚的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配怎么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婚姻法律知识,请在本网浏览,或者直接咨询律师。